DB36/T 1411-2021
农村集体聚餐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1-06-30 实施时间:2022-01-01
农村集体聚餐是农村地区的一种传统文化,也是农村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提高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水平,本标准制定了以下管理要求:
1. 场所要求
农村集体聚餐场所应选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场所,场所应干净整洁,通风良好,无异味,无害虫、老鼠等卫生问题。
2. 设施要求
农村集体聚餐场所应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设施,包括餐具、厨具、燃气设备等。餐具应保持干净,无油污、污渍等卫生问题。厨具应定期清洗、消毒,燃气设备应安全可靠。
3. 人员要求
农村集体聚餐场所应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等。厨师应具备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熟悉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服务员应具备基本的服务技能和卫生意识。
4. 食品安全要求
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应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应选用新鲜、无污染的食材,加工过程应符合卫生标准,加工后的食品应保持适宜的温度,避免细菌滋生。
5. 卫生标准要求
农村集体聚餐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卫生标准,包括场所、设施、人员、食品等方面的卫生标准。场所应定期清洁、消毒,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食品应定期检测、抽样。
相关标准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学检验 第2部分:肉、禽肉及其制品
GB 16798-2018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GB 31604.1-2015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通则
GB 31604.2-2016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及其限量
GB 31604.3-2015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