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养老机构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发生频率也在逐年增加。为了保障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养老机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本标准制定了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防与处置规程。
一、基本要求
1.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防与处置机制,明确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应急评估、应急后续处理等工作职责和流程。
2. 养老机构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类型、级别、应急响应等级和应急处置措施。
3. 养老机构应当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4.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通信设备,确保应急处置的物资和通信保障。
5. 养老机构应当加强应急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管理
1. 养老机构应当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和流程。
2.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估等内容。
3. 养老机构应当加强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应急预案编制
1. 养老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类型、级别、应急响应等级和应急处置措施。
2. 养老机构应当将应急预案报送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更新和完善应急预案。
四、应急演练
1. 养老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2. 养老机构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内容、方式、时间和评估标准。
3. 养老机构应当对应急演练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应急处置
1. 养老机构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
2.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组织机构,明确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和流程。
3. 养老机构应当加强应急处置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六、应急评估
1. 养老机构应当对应急处置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应急评估机制,明确应急评估工作职责和流程。
七、应急后续处理
1. 养老机构应当及时进行应急后续处理,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2.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后续处理机制,明确应急后续处理工作职责和流程。
相关标准
GB/T 16806-2017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9490-2013 养老机构信息化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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