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1666-2022
森林植被生态质量遥感监测评价规范
发布时间:2022-10-25 实施时间:2023-05-01


森林植被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态平衡和保障人类生存具有重要意义。随着遥感技术的不断发展,利用遥感技术进行森林植被生态质量监测评价已成为一种重要的手段。为了规范森林植被生态质量遥感监测评价工作,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标准。

1.基本原则
1.1科学性原则
森林植被生态质量遥感监测评价应基于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1.2客观性原则
森林植被生态质量遥感监测评价应客观、公正、真实,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
1.3实用性原则
森林植被生态质量遥感监测评价应具有实用性,能够为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2.技术要求
2.1遥感数据获取
森林植被生态质量遥感监测评价应采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获取的遥感数据应具有空间分辨率、光谱分辨率和时间分辨率等方面的要求。
2.2遥感数据处理
森林植被生态质量遥感监测评价应对遥感数据进行预处理、特征提取和分类等处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3生态质量指标选择
森林植被生态质量遥感监测评价应选择合适的生态质量指标,包括植被覆盖度、植被生长状况、植被物种多样性等。
2.4评价方法选择
森林植被生态质量遥感监测评价应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包括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等。

3.数据处理和分析方法
3.1遥感数据预处理
森林植被生态质量遥感监测评价应对遥感数据进行大气校正、几何校正、辐射校正等预处理。
3.2特征提取
森林植被生态质量遥感监测评价应对遥感数据进行特征提取,包括植被指数、纹理特征等。
3.3分类方法
森林植被生态质量遥感监测评价应采用适当的分类方法,包括最大似然分类、支持向量机分类等。
3.4评价指标计算
森林植被生态质量遥感监测评价应根据选择的生态质量指标,对分类结果进行计算和分析。

4.结果表达和报告编制
4.1结果表达
森林植被生态质量遥感监测评价应将评价结果以图表等形式进行表达,直观、清晰。
4.2报告编制
森林植被生态质量遥感监测评价应编制评价报告,包括评价目的、方法、结果、分析和建议等内容。

相关标准
- DB36/T 1665-2022 森林资源遥感监测技术规范
- DB36/T 1667-2022 森林植被遥感监测数据质量控制规范
- DB36/T 1668-2022 森林植被遥感监测数据共享规范
- DB36/T 1669-2022 森林植被遥感监测数据应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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