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1727-2022
地名文化遗产鉴定规范
发布时间:2022-12-28 实施时间:2023-07-01


地名文化遗产是指具有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反映人类社会历史、文化、地理、民俗等方面的地名。地名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和意义。为了保护和传承地名文化遗产,需要对其进行鉴定和保护。

DB36/T 1727-2022 地名文化遗产鉴定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地名文化遗产的定义和分类;
2.地名文化遗产鉴定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3.地名文化遗产鉴定的程序和要求;
4.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则和措施;
5.地名文化遗产传承的原则和方法。

地名文化遗产的鉴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历史性原则:地名文化遗产应当具有一定的历史性,反映出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和变迁;
2.文化性原则:地名文化遗产应当具有一定的文化内涵,反映出人类社会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3.地理性原则:地名文化遗产应当具有一定的地理特征,反映出人类社会地理环境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4.民俗性原则:地名文化遗产应当具有一定的民俗内涵,反映出人类社会民俗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地名文化遗产的鉴定应当遵循以下方法:

1.文献资料法:通过查阅历史文献、地方志、民间传说等资料,确定地名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地理、民俗等方面的内涵;
2.实地调查法:通过实地考察、调查,了解地名文化遗产的地理环境、地貌特征、人文景观等方面的情况;
3.专家评审法:通过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地名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

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保护优先原则:对于具有重要历史、文化、地理、民俗价值的地名文化遗产,应当优先保护;
2.整体保护原则:对于具有整体性的地名文化遗产,应当采取整体保护措施,保持其完整性和原貌;
3.科学保护原则:对于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可行的原则,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地名文化遗产的传承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传承优先原则:对于具有重要历史、文化、地理、民俗价值的地名文化遗产,应当优先传承;
2.多元传承原则:对于地名文化遗产的传承应当采取多元化的方式,包括口头传承、书面传承、数字传承等;
3.创新传承原则:对于地名文化遗产的传承应当注重创新,采取现代化的传承方式,使其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

相关标准
GB/T 33661-2017 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规范
GB/T 33662-2017 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实施规范
GB/T 33663-2017 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评估规范
GB/T 33664-2017 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监测规范
GB/T 33665-2017 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修编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