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失智老年人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为了更好地照顾失智老年人,提高其生活质量,养老机构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规范应运而生。
一、基本要求
1. 养老机构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相关的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养老机构应有专业的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团队,包括医生、护士、康复师、心理咨询师等。
3. 养老机构应制定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计划,根据失智老年人的个体化需求,提供个性化的照护服务。
4. 养老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服务管理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安全。
二、服务内容
1. 生活照料:包括饮食、洗漱、穿衣、如厕等方面的照料。
2. 医疗护理:包括定期体检、疾病治疗、药物管理等方面的护理。
3. 康复训练:包括身体康复、认知训练、社交技能训练等方面的训练。
4. 心理疏导:包括情绪管理、心理支持、心理治疗等方面的疏导。
三、服务流程
1. 入住评估:对失智老年人进行综合评估,制定个性化的照护服务计划。
2. 服务实施:按照照护服务计划,提供相应的照护服务。
3. 服务监督:对照护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服务终止:根据失智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及时终止照护服务。
四、服务质量
1. 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服务质量应符合养老机构制定的服务标准。
3. 服务质量应符合失智老年人和家属的期望和需求。
4. 服务质量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五、服务评价
1. 养老机构应建立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评价制度。
2. 失智老年人和家属应对照护服务进行评价和反馈。
3. 养老机构应根据评价结果,及时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
相关标准
1. GB/T 29490-2013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2. GB/T 30966-2014 养老机构服务规范
3. DB36/T 1729-2022 养老机构老年人照护服务规范
4. DB36/T 1731-2022 养老机构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规范
5. DB36/T 1732-2022 养老机构特殊照护老年人照护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