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1731-2022
生鲜食品配送规范
发布时间:2022-12-28 实施时间:2023-07-01


一、生鲜食品配送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法定的企业法人资格;
2. 具有生鲜食品配送所需的场地、设施和设备;
3. 具有生鲜食品配送所需的人员和技术;
4. 具有生鲜食品配送所需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二、生鲜食品配送企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 生鲜食品配送应当按照订单要求进行,不得超量或少量配送;
2. 生鲜食品配送应当按照订单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得迟到或提前;
3. 生鲜食品配送应当按照订单要求的方式进行,不得改变配送方式;
4. 生鲜食品配送应当按照订单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不得提供低于或高于质量标准的产品;
5. 生鲜食品配送应当按照订单要求的包装方式进行,不得改变包装方式;
6. 生鲜食品配送应当按照订单要求的数量进行,不得提供低于或高于数量的产品;
7. 生鲜食品配送应当按照订单要求的温度要求进行,不得提供低于或高于温度要求的产品;
8. 生鲜食品配送应当按照订单要求的保质期进行,不得提供低于或高于保质期的产品;
9. 生鲜食品配送应当按照订单要求的品种进行,不得提供与订单不符的产品;
10. 生鲜食品配送应当按照订单要求的配送区域进行,不得超出配送区域。

三、生鲜食品配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内容:
1. 生鲜食品的采购、储存、运输、配送等环节应当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2. 生鲜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 生鲜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应当包括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方面的要求;
4. 生鲜食品配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档案,记录生鲜食品的采购、储存、运输、配送等环节的信息。

四、生鲜食品配送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保障生鲜食品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
1. 生鲜食品配送应当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运输工具和设备;
2. 生鲜食品配送应当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包装材料;
3. 生鲜食品配送应当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保温、保鲜、保湿等技术;
4. 生鲜食品配送应当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清洗、消毒等措施;
5. 生鲜食品配送应当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废弃物处理方式。

相关标准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学检验 第2部分:食品中致病菌的检验
GB 478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学检验 第3部分:食品中卫生指标微生物的检验
GB 478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学检验 第4部分:食品中其他微生物的检验
GB 478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学检验 第5部分:食品中真菌和酵母菌的检验
GB 4789.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学检验 第10部分:食品中大肠杆菌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