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1735-2022
规模猪场粪污全量化收集贮存设施建设规程
发布时间:2022-12-28 实施时间:2023-07-01


随着我国畜牧业的发展,规模猪场的数量不断增加,而规模猪场的粪污处理问题也日益突出。为了保护环境、提高养殖效益,规范规模猪场粪污处理工作,制定了DB36/T 1735-2022规模猪场粪污全量化收集贮存设施建设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猪场粪污全量化收集贮存设施的建设、改建和扩建工程。其中,规模猪场是指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养殖场。

本标准要求规模猪场粪污全量化收集贮存设施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设施应当能够全量化收集规模猪场产生的粪污,并能够保证粪污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标准。

2. 设施应当具备良好的密闭性能,能够有效地防止粪污的挥发和外泄。

3. 设施应当具备良好的耐腐蚀性能,能够适应不同的粪污性质和环境条件。

4. 设施应当具备良好的可操作性和维护性,能够方便地进行清理、维护和修理。

5. 设施应当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能够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

本标准还规定了规模猪场粪污全量化收集贮存设施的建设要求、技术要求、验收标准和运行管理等内容。其中,建设要求包括设施的选址、布局、建筑结构、设备选型等方面;技术要求包括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验收标准包括设施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运行管理包括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等方面。

本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规模猪场粪污处理工作,保护环境,提高养殖效益,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GB 18596-2001 养猪场环境质量标准
GB 18597-2001 养猪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GB 18598-2001 养猪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GB 18599-2001 养猪场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GB 18600-2001 养猪场环境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