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51.3-2001
光泽冻鸡标准综合体 原料用鸡营养标准
发布时间:2001-09-01 实施时间:2001-09-15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光泽冻鸡原料用鸡的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的营养成分要求,以及对原料用鸡的品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二、营养成分要求
1. 水分含量不得超过75%。
2. 蛋白质含量不得低于18%。
3. 脂肪含量不得低于2.5%。
4. 灰分含量不得超过2.5%。
5. 钙含量不得低于0.06%。
6. 磷含量不得低于0.4%。
7. 营养成分的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

三、品质要求
1. 原料用鸡应选用健康、无病变、无畸形、无污染的鸡。
2. 原料用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原料用鸡应在规定时间内宰杀,宰杀后应立即进行冷却处理。
4. 原料用鸡应在规定时间内加工,加工过程中应注意卫生和安全。

四、卫生要求
1. 原料用鸡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
2. 原料用鸡应在规定时间内宰杀,宰杀过程中应注意卫生和安全。
3. 原料用鸡应在规定时间内加工,加工过程中应注意卫生和安全。
4. 原料用鸡应在规定时间内冷藏或冷冻,冷藏或冷冻过程中应注意卫生和安全。

五、安全要求
1. 原料用鸡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2. 原料用鸡应在规定时间内宰杀,宰杀过程中应注意安全。
3. 原料用鸡应在规定时间内加工,加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
4. 原料用鸡应在规定时间内冷藏或冷冻,冷藏或冷冻过程中应注意安全。

相关标准
1.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 GB/T 22000-201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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