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51.5-2001
光泽冻鸡标准综合体 加工工艺规程
发布时间:2001-09-01 实施时间:2001-09-15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光泽冻鸡的加工工艺,包括鸡的宰杀、去毛、去内脏、清洗、冷却、分割、包装等环节。

二、术语和定义
2.1 光泽冻鸡:指经过宰杀、去毛、去内脏、清洗、冷却、分割、包装等工艺处理后,冷冻保存的鸡。

2.2 宰杀:指将鸡的颈部割断,使其失去意识和生命。

2.3 去毛:指将宰杀后的鸡浸泡在热水中,使其羽毛易于脱落。

2.4 去内脏:指将去毛后的鸡的内脏取出。

2.5 清洗:指将去内脏后的鸡用清水冲洗干净。

2.6 冷却:指将清洗后的鸡放入冷库中,使其温度降至0℃以下。

2.7 分割:指将冷却后的鸡按照不同部位进行分割。

2.8 包装:指将分割后的鸡进行包装,以便于储存和运输。

三、加工工艺要求
3.1 宰杀
3.1.1 宰杀应在无菌条件下进行,确保鸡的卫生安全。
3.1.2 宰杀应使用专业的宰杀设备,确保宰杀的效果和质量。
3.1.3 宰杀后应立即进行去毛处理。

3.2 去毛
3.2.1 去毛应在无菌条件下进行,确保鸡的卫生安全。
3.2.2 去毛应使用专业的去毛设备,确保去毛的效果和质量。
3.2.3 去毛后应立即进行去内脏处理。

3.3 去内脏
3.3.1 去内脏应在无菌条件下进行,确保鸡的卫生安全。
3.3.2 去内脏应使用专业的去内脏设备,确保去内脏的效果和质量。
3.3.3 去内脏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处理。

3.4 清洗
3.4.1 清洗应在无菌条件下进行,确保鸡的卫生安全。
3.4.2 清洗应使用清洁的水源,确保清洗的效果和质量。
3.4.3 清洗后应立即进行冷却处理。

3.5 冷却
3.5.1 冷却应在无菌条件下进行,确保鸡的卫生安全。
3.5.2 冷却应使用专业的冷却设备,确保冷却的效果和质量。
3.5.3 冷却后应立即进行分割处理。

3.6 分割
3.6.1 分割应在无菌条件下进行,确保鸡的卫生安全。
3.6.2 分割应使用专业的分割设备,确保分割的效果和质量。
3.6.3 分割后应立即进行包装处理。

3.7 包装
3.7.1 包装应在无菌条件下进行,确保鸡的卫生安全。
3.7.2 包装应使用专业的包装设备,确保包装的效果和质量。
3.7.3 包装后应立即进行冷冻处理。

四、质量要求
4.1 光泽冻鸡的外观应整洁,无明显的污渍和异味。
4.2 光泽冻鸡的肉质应鲜嫩、有弹性,无异味和异物。
4.3 光泽冻鸡的包装应完好,无破损和渗漏。

五、包装、储存和运输
5.1 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
5.2 光泽冻鸡应储存在冷冻库中,温度应保持在-18℃以下。
5.3 光泽冻鸡的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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