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544-2004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制规则
发布时间:2004-06-16 实施时间:2004-06-28
森林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对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对森林资源进行价值评估的过程,是森林资源管理和利用的重要依据。本标准规定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制要求和技术规范,包括以下内容:
1.报告编制的基本原则:报告编制应遵循科学性、准确性、可靠性、公正性和透明性的原则。
2.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报告应包括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和评估结论等内容。
3.评估对象的确定:评估对象应包括森林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分布和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4.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方法应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和评估目的的要求,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
5.评估结果的表达:评估结果应以数量化的方式表达,包括森林资源的总量、平均价值、价值分布等方面的内容。
6.评估结论的提出:评估结论应根据评估结果和评估目的,提出合理的评估结论。
本标准适用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制,适用于各级森林资源管理机构、森林资源开发企业、森林资源投资者等单位。
相关标准
GB/T 18469-2001 森林资源分类与分级标准
GB/T 18470-2001 森林资源调查规范
GB/T 18471-2001 森林资源管理规范
GB/T 18472-2001 森林资源保护规范
GB/T 18473-2001 森林资源利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