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954-2009
地理标志产品 莆田枇杷
发布时间:2009-07-31 实施时间:2009-08-20
一、名称
地理标志产品莆田枇杷,简称莆田枇杷。
二、分类
莆田枇杷按果实大小分为大果型、中果型、小果型三类。
三、要求
1. 果实形状规整,果面光滑,果肉细嫩,汁多味甜,无异味。
2. 果实成熟度达到国家标准GB/T 17854-1999《果品成熟度测定方法》规定的熟度标准。
3. 果实表皮无病斑、虫蛀、机械损伤等缺陷。
4. 果实单果重大果型为50克以上,中果型为30-50克,小果型为30克以下。
5. 果实含糖量不低于12%。
四、检验方法
1. 果实成熟度检验:按照国家标准GB/T 17854-1999《果品成熟度测定方法》进行检验。
2. 果实含糖量检验:采用抽样检验方法,按照国家标准GB/T 8313-2008《果汁、果膏、果酱、果酒中总糖的测定》进行检验。
五、标志
1. 莆田枇杷地理标志产品标志(以下简称地理标志标志)应当使用“莆田枇杷”字样。
2. 地理标志标志应当在产品包装上显著位置标注。
六、包装
1. 莆田枇杷应当采用透气性好、防潮、防震、防压的包装材料。
2. 包装材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七、运输和贮存
1. 莆田枇杷应当采用专用运输工具运输。
2. 莆田枇杷应当在阴凉、通风、干燥的环境中贮存,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潮湿。
相关标准
1. GB/T 17854-1999《果品成熟度测定方法》
2. GB/T 8313-2008《果汁、果膏、果酱、果酒中总糖的测定》
3. GB/T 191-2008《包装通用术语》
4. GB/T 5009.3-2016《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5. GB/T 5009.4-2017《食品中粗蛋白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