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005-2010
地理标志产品 清流溪鱼
发布时间:2010-05-11 实施时间:2010-06-10


清流溪鱼是福建省福州市清流县的特色水产品,因其肉质鲜美、营养丰富、口感细腻而享有盛誉。为了保护和推广清流溪鱼这一地方特色产品,福建省政府于2010年颁布了DB35/T 1005-2010地理标志产品 清流溪鱼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清流溪鱼的品种、生长环境、生长周期、养殖方式、捕捞方式、加工工艺、包装标识等方面的要求。其中,清流溪鱼的品种主要包括鲤科鱼类,如草鱼、鲫鱼、鲢鱼等。生长环境要求清流溪水质清澈、水温适宜、水流缓慢,生长周期要求至少为1年以上。养殖方式要求采用无污染、无药残的养殖方式,捕捞方式要求采用传统的钓鱼方式或者使用无害捕捞工具。加工工艺要求采用传统的加工方式,如清洗、去鳞、去内脏、晾晒等。包装标识要求清晰明确,标注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该标准的实施,不仅有利于保护清流溪鱼这一地方特色产品的品质和声誉,还有利于促进清流县水产业的发展,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同时,该标准的实施还有利于推动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和推广,促进地方特色产品的发展。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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