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074-2010
福建省水产苗种场建设规范
发布时间:2010-10-26 实施时间:2010-12-10
一、场址选择
1.1 水产苗种场应选择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源充足、水质优良、交通便利的场址。
1.2 场址应远离工业区、污染源、垃圾场等污染物,距离生活区、公路、铁路等噪声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场地平整
2.1 场地平整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场地表面应平整、无积水、无杂草。
2.2 场地周围应设置围墙或篱笆,保证场地的安全性和私密性。
三、建筑设计
3.1 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建筑面积、高度、布局应合理,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
3.2 建筑内部应设置通风、排水、消防等设施,保证生产安全。
3.3 建筑外部应设置防风、防雨、防晒等设施,保证生产环境。
四、设备选型
4.1 设备选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设备应具有稳定性、耐用性、安全性等特点。
4.2 设备应根据生产需要进行选型,保证生产效益和质量。
五、环境保护
5.1 水产苗种场应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保证生产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5.2 废水、废气、废渣等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5.3 生产过程中应注意节能减排,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相关标准
GB 3096-2008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标准
GB 50009-201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325-2010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