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271-2012
社区社会工作通用要求
发布时间:2012-07-23 实施时间:2012-10-20


社区社会工作是指在社区内为居民提供的各种社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老年人照料、残疾人康复、儿童保育、家庭教育、心理咨询、社区矫正等服务。社区社会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因此需要制定一些通用的标准来规范社区社会工作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DB35/T 1271-2012 社区社会工作通用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服务对象的确定:社区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应该是社区居民,特别是那些需要帮助和支持的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儿童、青少年、家庭困难等。

2.服务内容的确定:社区社会工作的服务内容应该是多样化的,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就业培训等服务。

3.服务质量的要求:社区社会工作的服务质量应该是高效、专业、安全、可靠的,服务人员应该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

4.服务流程的要求:社区社会工作的服务流程应该是规范、科学、便捷的,服务人员应该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服务,确保服务的顺畅和高效。

5.服务标准的要求:社区社会工作的服务标准应该是明确、具体、可操作的,服务人员应该按照标准进行服务,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6.服务评估的要求:社区社会工作的服务应该进行定期的评估和监督,以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7.服务机构的要求:社区社会工作的服务机构应该是合法、规范、专业的,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能力,能够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

相关标准
GB/T 22239-2008 社区服务设施规划标准
GB/T 27922-2011 社区服务设施管理规范
GB/T 27923-2011 社区服务设施评价标准
GB/T 27924-2011 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标准
GB/T 27925-2011 社区服务设施维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