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278-2012
森林城市(县城)总体规划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12-07-23 实施时间:2012-10-20
森林城市是指以森林为主要生态系统的城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县城是城市体系中的基层城市,是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进森林城市建设,规范县城总体规划编制,提高县城规划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DB35/T 1278-2012 森林城市(县城)总体规划技术规程应运而生。
该标准规定了森林城市(县城)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内容、程序、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等。其中,编制原则包括科学性、可行性、适度性、公正性、民主性、可持续性等;编制内容包括总体规划报告、总体规划图、总体规划说明书、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等;编制程序包括前期调研、方案设计、方案评估、方案修改、方案确定、总体规划编制、总体规划审批等;技术要求包括基础数据、规划分析、规划设计、规划评估、规划实施等方面的要求;验收标准包括规划编制的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适度性、公正性、民主性、可持续性等方面的要求。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推进森林城市建设,规范县城总体规划编制,提高县城规划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GB/T 50137-2012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规范
GB/T 50138-2012 城市总体规划图编制规范
GB/T 50139-2012 城市总体规划说明书编制规范
GB/T 50140-2012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编制规范
GB/T 50352-2018 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