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479-2014
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等级划分与评定
发布时间:2014-12-29 实施时间:2015-03-02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越来越受到关注。为了更好地评估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提供更好的服务和照顾,国家制定了《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

该标准将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A、B、C、D、E级。其中,A级为最高等级,E级为最低等级。评估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时,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老年人的身体状况、认知能力、社会支持等因素,将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划分为相应的等级。

A级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较好,能够独立完成日常生活中的各项活动,如进食、穿衣、洗漱、如厕等。B级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稍差,需要一定的帮助和支持,但仍能够完成大部分日常生活活动。C级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较差,需要较多的帮助和支持,但仍能够完成一些日常生活活动。D级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非常差,需要全面的帮助和支持,不能独立完成日常生活活动。E级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极差,完全不能独立完成日常生活活动,需要全面的护理和照顾。

评估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时,需要综合考虑老年人的身体状况、认知能力、社会支持等因素。评估过程中,需要进行面对面的访谈和观察,了解老年人的实际情况,以便更准确地评估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和照顾,帮助老年人提高生活自理能力,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相关标准
GB/T 16838-1997 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定方法
GB/T 16839-1997 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等级划分标准
GB/T 16840-1997 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定报告
GB/T 16841-1997 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定机构的管理规范
GB/T 16842-1997 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定人员的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