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家庭寄养是指由寄养家庭接纳、照顾、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一种方式。为了保障儿童的权益和安全,规范儿童家庭寄养管理,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要求:
1.寄养家庭的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和住房条件;
(3)有良好的家庭教育和家庭关系;
(4)无犯罪记录,无虐待儿童等不良行为记录;
(5)接受儿童保护机构的培训和考核。
2.寄养家庭的管理要求
(1)接受儿童保护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2)保障儿童的生命、健康、安全和权益;
(3)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保证儿童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4)尊重儿童的人格和权利,不得进行体罚、虐待等不当行为;
(5)与儿童保持良好的亲密关系,关心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6)及时向儿童保护机构报告儿童的情况和变化。
3.儿童的基本权利
(1)生命权、健康权、受教育权、受保护权等基本权利;
(2)享有与年龄相适应的生活和学习条件;
(3)受到尊重和关爱,不受歧视和虐待。
4.儿童保护机构的职责
(1)对寄养家庭进行审核、考核和监督;
(2)对儿童进行评估、安置和监护;
(3)提供儿童保护服务和法律援助;
(4)开展儿童保护宣传和教育。
5.监督和管理
(1)儿童保护机构应定期对寄养家庭进行监督和管理;
(2)寄养家庭应及时向儿童保护机构报告儿童的情况和变化;
(3)儿童保护机构应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标志和标记通用规范
GB/T 2828.1-2012 抽样程序及表格第1部分:按计划抽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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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3306-2011 建筑工程图用图形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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