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522-2015
先张法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发布时间:2015-11-09 实施时间:2016-02-09
先张法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是一种新型的桩基础结构,具有承载能力强、使用寿命长、施工方便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工程中。然而,先张法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会消耗大量的能源,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促进先张法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DB35/T 1522-2015标准,规定了先张法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该标准规定了先张法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为:每立方米混凝土消耗的标准煤不得超过0.6千克标准煤。同时,该标准还规定了先张法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应该采取的节能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采用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能源消耗;
2. 优化生产流程,减少能源浪费;
3. 采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等;
4. 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先张法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的生产企业应该建立能源消耗监测和管理制度,定期对能源消耗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通过实施DB35/T 1522-2015标准,可以有效促进先张法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动先张法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的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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