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630-2016
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规范
发布时间:2016-12-30 实施时间:2017-04-01


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是指政府工作部门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核发许可证件的行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是政府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之一,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行政许可涉及的范围广泛、程序复杂、权力较大,容易出现不规范、不透明、不公正等问题,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因此,制定行政许可规范标准,对于规范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管理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具有重要意义。

DB35/T 1630-2016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包括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公正高效、服务为先等原则。

2.行政许可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公告、颁发许可证件等程序。

3.行政许可的条件:包括申请条件、审查条件、决定条件等。

4.行政许可的期限:包括许可期限、审批期限等。

5.行政许可的结果:包括批准、不批准、作出限制性决定等结果。

6.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等。

7.行政许可的法律责任:包括违法行政许可的法律责任等。

DB35/T 1630-2016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规范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管理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政府信息公开标准
GB/T 18922-2002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GB/T 18923-2002政府信息公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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