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694-2017
溴酸盐荧光快速检测仪通用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2017-10-24 实施时间:2018-01-24


溴酸盐荧光快速检测仪是一种用于检测水中溴酸盐含量的仪器。本标准适用于溴酸盐荧光快速检测仪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

1.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基础》相同。

2. 要求
2.1 外观质量
溴酸盐荧光快速检测仪的外观应无明显缺陷,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划痕、氧化、锈蚀等现象。

2.2 技术要求
溴酸盐荧光快速检测仪应具有以下技术要求:
(1)测量范围:0.01~10mg/L;
(2)测量误差:≤±10%;
(3)响应时间:≤5s;
(4)工作温度:5~40℃;
(5)工作湿度:≤85%RH;
(6)电源:AC220V±10%,50Hz±1Hz;
(7)功率:≤30W。

2.3 安全要求
溴酸盐荧光快速检测仪应符合GB 4943.1-2011《安全规范》的要求。

3. 试验方法
3.1 外观检验
对溴酸盐荧光快速检测仪进行外观检验,应按照GB/T 2828.1-2012《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计划抽样的程序》进行。

3.2 技术要求检验
对溴酸盐荧光快速检测仪的技术要求进行检验,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

3.3 安全要求检验
对溴酸盐荧光快速检测仪的安全要求进行检验,应按照GB 4943.1-2011《安全规范》的要求进行。

4. 检验规则
4.1 检验单位
对溴酸盐荧光快速检测仪进行检验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检验资质。

4.2 检验方法
对溴酸盐荧光快速检测仪进行检验时,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

4.3 检验结果
对溴酸盐荧光快速检测仪进行检验后,应出具检验报告,并按照GB/T 1.2-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编制》的要求进行标准化文件的编制。

5.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5.1 标志
溴酸盐荧光快速检测仪的包装上应标明以下内容:
(1)生产厂家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3)生产日期、批号;
(4)净重、毛重;
(5)运输注意事项。

5.2 包装
溴酸盐荧光快速检测仪的包装应符合GB/T 191-2008《包装通用术语》的要求。

5.3 运输
溴酸盐荧光快速检测仪的运输应符合GB/T 4857.1-2005《通用包装运输条件 第1部分:一般规定》的要求。

5.4 贮存
溴酸盐荧光快速检测仪的贮存应符合GB/T 18287-2000《仪器仪表的贮存》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基础
GB/T 2828.1-2012 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计划抽样的程序
GB 4943.1-2011 安全规范
GB/T 1.2-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编制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