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723-2017
台湾海峡海上航运气象灾害风险等级
发布时间:2017-12-25 实施时间:2018-03-25


气象灾害是指由自然气象因素引起的灾害,如台风、暴雨、大雾等。这些灾害对于海上航运的安全和运行都会产生影响,因此对于气象灾害的风险评估和应急响应非常重要。DB35/T 1723-2017 标准将台湾海峡海上航运区域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高风险区、中高风险区、中低风险区和低风险区。其中,高风险区和中高风险区的船只需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来应对气象灾害。

该标准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了气象灾害的类型、强度、持续时间、频率等因素的考虑。通过对这些因素的综合评估,可以得出相应的风险等级。风险等级的表述采用了五级制,分别为极高风险、高风险、中等风险、低风险和极低风险。这些风险等级的表述可以为船只的应急响应提供指导。

除了风险等级的划分和评估方法外,该标准还规定了应急响应的措施。在高风险区和中高风险区,船只需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来应对气象灾害,如加强锚泊、增加缆绳数量、提高警戒等级等。同时,该标准还规定了应急响应的时间要求,以确保船只能够在气象灾害来临之前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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