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792-2018
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18-11-22 实施时间:2019-02-22


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越来越重要,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模式也逐渐成为了政府部门监管的重要方式之一。为了保障监管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效能和监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DB35/T 1792-2018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应运而生。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监管对象的确定:政府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需要,确定监管对象,并将其纳入监管范围。

2.监管计划的制定:政府部门应当根据监管对象的特点和监管需要,制定监管计划,并将其公开。

3.监管人员的选拔和培训:政府部门应当根据监管需要,选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监管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

4.监管程序的规范:政府部门应当根据监管需要,制定监管程序,并按照程序进行监管。

5.监管结果的公开:政府部门应当将监管结果及时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6.监管记录的保存:政府部门应当对监管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并保存相关记录。

7.监管效果的评估:政府部门应当对监管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政府部门的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和监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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