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956-2020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总体框架
发布时间:2020-12-30 实施时间:2021-03-30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总体框架》是我国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重要标准,它是由多个部门联合制定的,旨在规范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权益。

基本公共服务是指政府为保障人民基本生活需求和权益而提供的服务,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住房保障、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领域。这些服务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基础,也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总体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分类。该标准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分类进行了明确,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住房保障、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领域。

2. 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体系。该标准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体系进行了规范,包括服务标准、管理标准、评价标准等。

3. 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和管理。该标准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和管理进行了规范,包括服务主体、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质量等。

4. 基本公共服务的监督和评价。该标准对基本公共服务的监督和评价进行了规范,包括监督机制、评价指标、评价方法等。

5. 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和改进。该标准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和改进进行了规范,包括政策保障、资源保障、技术支持、创新发展等。

总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总体框架》的出台,将有助于规范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权益。

相关标准
1. GB/T 27922-2011 基本公共服务评价指标体系
2. GB/T 27923-2011 基本公共服务评价方法
3. GB/T 27924-2011 基本公共服务评价结果应用
4. GB/T 27925-2011 基本公共服务评价报告编制
5. GB/T 27926-2011 基本公共服务评价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