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是指为了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而建立的信息系统平台。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总体设计是指在满足政务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需求的前提下,对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以确保平台的可靠性、安全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
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总体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需求导向原则。总体设计应以满足政务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需求为出发点,确保平台的功能和性能能够满足用户需求。
2.安全可靠原则。总体设计应确保平台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护政务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3.可扩展性原则。总体设计应考虑平台未来的扩展需求,确保平台能够满足未来的业务需求。
4.可维护性原则。总体设计应考虑平台的可维护性,确保平台能够及时修复故障和升级维护。
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总体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平台架构设计。包括平台的硬件架构、软件架构和网络架构等方面的设计。
2.平台功能设计。包括平台的功能模块、业务流程和数据流程等方面的设计。
3.平台安全设计。包括平台的安全策略、安全机制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设计。
4.平台性能设计。包括平台的性能指标、性能测试和性能优化等方面的设计。
5.平台运维设计。包括平台的运维流程、运维工具和运维管理等方面的设计。
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总体设计应采用系统工程方法进行设计,包括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实现、系统测试和系统运维等阶段。在设计过程中,应注重平台的可靠性、安全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
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总体设计评审应包括设计方案评审、设计文档评审和设计实现评审等方面的内容。评审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评审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设计人员,以便及时修正设计方案和设计文档。
相关标准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指南
GB/T 35273-2017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GB/T 35275-2017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评估指南
GB/T 35276-2017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指南
GB/T 35277-2017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