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2063-2022
核电厂周围环境气溶胶中总α、总β分析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2-08-08 实施时间:2022-11-08


核电厂是一种特殊的工业设施,其周围环境气溶胶中总α、总β的浓度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对核电厂周围环境气溶胶中总α、总β的浓度进行分析和监测是非常必要的。本标准旨在规范核电厂周围环境气溶胶中总α、总β分析的操作规程,以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周围环境气溶胶中总α、总β分析的操作。

2.术语和定义
2.1 总α:指气溶胶中α放射性核素的总放射性活度。
2.2 总β:指气溶胶中β放射性核素的总放射性活度。
2.3 样品:指采集的气溶胶样品。
2.4 前处理:指对样品进行处理,以便于后续的测量和分析。
2.5 测量:指对样品进行放射性测量。
2.6 数据处理:指对测量结果进行处理和分析,得出总α、总β的浓度值。

3.样品采集
3.1 采样点的选择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
3.2 采样器的选择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
3.3 采样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24小时。
3.4 采样器的安装和拆卸应按照采样器的使用说明进行。

4.前处理
4.1 样品的前处理应按照采样器的使用说明进行。
4.2 样品的前处理应在无尘室或洁净室中进行。
4.3 样品的前处理应避免污染和损失。

5.测量
5.1 测量应在放射性实验室中进行。
5.2 测量应按照仪器的使用说明进行。
5.3 测量应进行背景校正和效率校正。
5.4 测量结果应记录在测量记录表中。

6.数据处理
6.1 数据处理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
6.2 数据处理应包括背景校正、效率校正和数据分析。
6.3 数据处理结果应记录在数据处理记录表中。

相关标准:
GB 18871-200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14554-93 环境空气中放射性物质的测定方法
GB/T 16157-2016 环境空气中气溶胶的采样
GB/T 16158-2016 环境空气中气溶胶的化学分析方法
GB/T 16159-2016 环境空气中气溶胶的物理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