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是指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的各种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的总价值。GEP的统计核算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为了规范GEP的统计核算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制定本技术导则。
一、GEP的统计口径
GEP的统计口径包括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两部分。生态产品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水域、土地等自然资源,以及其中的各种生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生态服务包括气候调节、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景观美化、环境净化等各种生态服务。
二、GEP的核算方法
GEP的核算方法包括市场价值法、替代成本法和边际成本法。市场价值法是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计算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的总价值。替代成本法是指以替代成本为基础,计算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的总价值。边际成本法是指以边际成本为基础,计算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的总价值。
三、GEP的数据来源
GEP的数据来源包括统计调查、监测监测、遥感技术、模型模拟等多种途径。其中,统计调查是主要的数据来源,监测监测、遥感技术、模型模拟等是辅助的数据来源。
四、GEP的数据处理
GEP的数据处理包括数据收集、数据清洗、数据整合、数据分析等多个环节。其中,数据清洗是关键的环节,需要对数据进行筛选、去重、纠错等处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五、GEP的数据发布
GEP的数据发布包括数据报告、数据公告、数据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其中,数据报告是主要的发布形式,需要对数据进行解读和分析,提供有关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的详细信息和分析报告。
相关标准
GB/T 19412-2017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方法
GB/T 34502-2017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分类与代码
GB/T 34503-2017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指南
GB/T 34504-2017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技术规范
GB/T 34505-2017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数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