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183-1999
图像型火灾安全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发布时间:1999-06-07 实施时间:1999-06-20


图像型火灾安全监控系统是一种通过摄像机、图像处理器、报警器等设备实现对火灾的监控和预警的系统。该系统具有实时性强、准确性高、覆盖面广等优点,已经广泛应用于各种场所,如商场、酒店、医院、学校等。为了确保图像型火灾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遵循一定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设计规范
图像型火灾安全监控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选用设备和技术,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设计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场所的特点和用途;
(2)火灾的可能发生位置和形式;
(3)监控区域的大小和形状;
(4)监控设备的种类和数量;
(5)报警器的种类和位置;
(6)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

2. 施工规范
图像型火灾安全监控系统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确保设备的安装、接线、调试等工作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施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设备的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设备的接线应牢固可靠,不得出现接触不良、短路等情况;
(3)设备的调试应按照厂家提供的说明书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和其他设备的正常运行。

3. 验收规范
图像型火灾安全监控系统的验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系统的性能和功能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验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设备的安装位置和高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设备的接线是否牢固可靠,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3)设备的调试是否按照厂家提供的说明书进行;
(4)系统的性能和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5)验收报告应详细记录系统的性能和功能,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相关标准
GB 50116-2013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GB 16806-201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17945-2010 消防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57-2013 建筑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