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风景名胜区是中国著名的旅游胜地,拥有丰富的自然景观和人文遗产,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观光、休闲和度假。为了保护黄山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减少人类活动对景区的影响,黄山风景名胜区实行景点封闭轮休制度,即对部分景点进行封闭,轮流开放,以达到保护和利用的双重目的。
为了规范景点封闭轮休的管理,保证旅游服务质量,黄山风景名胜区制定了《黄山风景名胜区景点封闭轮休规范 封闭期管理》(DB34/T 1242-2010)标准。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封闭期的确定
景点封闭轮休的时间应根据景区的旅游流量、气候条件、景点的生态环境和文化价值等因素综合考虑,由景区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封闭期一般为3个月至6个月,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 封闭期管理
景区管理部门应在封闭期前对景点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景点的安全和整洁。在封闭期内,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巡逻和监控,防止非法入侵和破坏。同时,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封闭期的宣传和教育,引导游客理解和支持景点封闭轮休制度,提高游客的环保意识和文化素养。
3. 封闭期结束后的开放
封闭期结束后,景区管理部门应及时对景点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景点的安全和整洁。同时,景区管理部门应制定开放计划,根据游客的需求和景点的生态环境和文化价值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开放时间和开放方式。在开放期间,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服务和管理,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确保游客的安全和满意度。
4. 其他要求
景区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景点封闭轮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和协调,共同推进景点封闭轮休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同时,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游客的引导和管理,提高游客的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和氛围。
相关标准
GB/T 17748-2017 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17747-2017 旅游景区环境质量评价指南
GB/T 17746-2017 旅游景区安全质量评价指南
GB/T 17745-2017 旅游景区管理质量评价指南
GB/T 17744-2017 旅游景区规划设计质量评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