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1474-2011
皖南古民居保护 一般要求
发布时间:2011-08-08 实施时间:2011-09-08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古建筑被拆除或改建,其中包括许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皖南古民居。为了保护这些古建筑,保护其历史文化价值和建筑风貌,制定了DB34/T 1474-2011 皖南古民居保护 一般要求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保护原则

该标准规定,皖南古民居的保护应遵循“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科学管理、传承发展”的原则。保护为主是指保护古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和建筑风貌是最重要的,其他利用和管理都应以此为前提。合理利用是指在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古建筑的功能,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和发展。科学管理是指对古建筑进行科学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长期保存。传承发展是指在保护和利用的基础上,传承古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和建筑风貌,促进其发展。

2.保护范围

该标准规定,皖南古民居的保护范围包括建筑本体、附属建筑、围墙、院落、庭院、园林等。其中,建筑本体是最重要的保护对象,其他附属建筑和环境也应得到保护。

3.保护措施

该标准规定,皖南古民居的保护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护措施应以修缮为主,尽量保留原有的建筑结构和材料,不得随意更改或拆除。

(2)对于已经损坏或严重老化的部分,应采取适当的修缮措施,保证其安全和稳定。

(3)对于需要改建或扩建的部分,应尽量保持原有的建筑风格和特色,不得破坏原有的历史文化价值和建筑风貌。

(4)对于环境和附属建筑,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保证其与主体建筑的协调和统一。

(5)对于已经拆除或严重损坏的古建筑,应尽量恢复其原貌或重建,保证其历史文化价值和建筑风貌。

4.保护管理

该标准规定,皖南古民居的保护管理应由专门的机构或组织负责,建立健全的保护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古建筑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其长期保存和传承。

5.保护宣传

该标准规定,应加强对皖南古民居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古建筑的认识和保护意识,促进古建筑的传承和发展。

相关标准:
GB 50160-201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1-201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 50203-201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民用建筑篇
GB 50204-201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工业和民用建筑节能篇
GB 50205-201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幕墙工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