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2128-2014
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通则
发布时间:2014-06-24 实施时间:2014-07-24
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农业生产为主体,以标准化为基础,以现代化为手段,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集成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多种功能的综合性农业区域。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是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
该标准规定了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目标、原则、内容、程序、评价等方面的要求。其中,建设目标包括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建设原则包括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生产、标准化加工、标准化流通、标准化服务等方面;建设程序包括规划编制、建设实施、监督管理等方面;建设评价包括建设成效评价、标准化水平评价、社会效益评价等方面。
该标准要求,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应当根据当地的自然、经济、社会等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规划、统筹协调,确保建设成效。同时,应当注重标准化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环节的标准化水平,促进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的提高。
该标准适用于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和管理,也适用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农业标准化工作。
相关标准
GB/T 19620-2018 农业标准化术语
GB/T 19621-2018 农业标准化工作规范
GB/T 19622-2018 农业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623-2018 农业标准化评价指南
GB/T 19624-2018 农业标准化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