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2176-2014
卷烟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
发布时间:2014-09-23 实施时间:2014-10-23


卷烟生产是一个能耗较高的行业,为了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国家制定了DB34/T 2176-2014 卷烟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卷烟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的计算方法、限额数值和监督管理要求。其中,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是指单位产品生产所需的能源总量,包括原材料、燃料、电力、水等各种能源消耗。

该标准要求卷烟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能源管理制度要求,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制定能源管理计划,实施能源管理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同时,企业应当加强能源监测和数据管理,及时掌握能源消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该标准还规定了卷烟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的计算方法。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总量-非生产性能耗)/单位产品产量

其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总量包括原材料、燃料、电力、水等各种能源消耗;非生产性能耗包括企业管理、生活用水、生活用电等非生产性能耗。

该标准还规定了卷烟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的数值。具体数值如下:

卷烟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为:0.8吨标准煤/万支

该标准还规定了卷烟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的监督管理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卷烟生产企业的能源消耗情况监督管理,定期检查企业能源管理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整改。

2.卷烟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能源管理制度要求,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制定能源管理计划,实施能源管理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3.卷烟生产企业应当加强能源监测和数据管理,及时掌握能源消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卷烟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能源管理制度要求,定期向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报告能源消耗情况。

相关标准
GB/T 25930-2010 卷烟生产能源消耗计量方法
GB/T 25931-2010 卷烟生产能源消耗指标
GB/T 25932-2010 卷烟生产能源消耗限额
GB/T 25933-2010 卷烟生产能源消耗管理
GB/T 25934-2010 卷烟生产能源消耗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