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2443-2015
公共图书馆少年儿童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15-08-31 实施时间:2015-09-30


公共图书馆是社会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广大读者提供阅读、学习、娱乐等服务的公共文化设施。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阅读和知识需求是公共图书馆服务的重要对象。为了满足少年儿童的阅读需求和知识需求,提高公共图书馆少年儿童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要求
1.公共图书馆应当建立健全少年儿童服务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少年儿童服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少年儿童服务的组织和领导。
2.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对少年儿童阅读和知识需求的研究,了解少年儿童的阅读兴趣和阅读习惯,为少年儿童提供适宜的阅读材料和知识服务。
3.公共图书馆应当建立健全少年儿童服务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加强对少年儿童服务的监督和评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服务内容
1.阅读服务。公共图书馆应当为少年儿童提供丰富多彩的阅读材料,包括图书、报刊、期刊、音像资料等,满足少年儿童的阅读需求。
2.知识服务。公共图书馆应当为少年儿童提供各类知识服务,包括参考咨询、信息检索、学科辅导等,满足少年儿童的知识需求。
3.文化活动。公共图书馆应当为少年儿童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包括阅读推广、文艺演出、科技展览等,丰富少年儿童的文化生活。
4.社会教育。公共图书馆应当为少年儿童提供社会教育服务,包括法律法规、道德伦理、安全教育等,提高少年儿童的社会责任感和安全意识。

三、服务方式
1.个性化服务。公共图书馆应当根据少年儿童的阅读和知识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包括读者咨询、阅读推荐、学科辅导等。
2.互动式服务。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各种形式的互动,包括读书分享、文化活动、社会教育等,增强少年儿童的参与感和体验感。
3.多元化服务。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包括线上线下、实体数字等,提供多元化的服务,满足少年儿童的不同需求。

四、服务环境
1.场所设施。公共图书馆应当为少年儿童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场所设施,包括阅览室、多媒体室、活动室等。
2.阅读环境。公共图书馆应当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包括光线、气氛、音乐等,营造良好的阅读氛围。
3.服务设施。公共图书馆应当为少年儿童提供便捷的服务设施,包括自助借还机、电子阅览器、多媒体设备等,提高服务效率和便利性。

五、服务评价
1.公共图书馆应当建立健全少年儿童服务的评价机制,定期对服务质量和水平进行评估和反馈。
2.公共图书馆应当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环境等,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相关标准
GB/T 18484-2001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GB/T 18485-2001 公共图书馆读者服务规范
GB/T 18486-2001 公共图书馆信息服务规范
GB/T 18487-2001 公共图书馆文化活动规范
GB/T 18488-2001 公共图书馆社会教育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