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2634-2016
美丽乡村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服务与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6-06-15 实施时间:2016-07-15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城市生活和工作,导致农村人口逐渐减少,农村经济发展缓慢。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国家提出了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场所。为了提高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国家发布了DB34/T 2634-2016 美丽乡村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服务与管理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与管理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1.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基本要求:包括场所、设施、环境、安全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基本条件满足。
2.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包括政务服务、文化服务、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服务内容,确保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提供全面的公共服务。
3.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包括服务流程的规范、服务标准的制定、服务质量的监督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质量可控。
4.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要求:包括管理制度、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规范、人员素质高、财务管理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是提高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
相关标准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9490-2013 服务质量评价与管理
GB/T 27922-2011 社区服务设施规划与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