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是保障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其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为了规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工作质量,提高其工作效率和水平,本标准制定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考核评价规范。
本标准的基本要求包括:考核应公正、公平、客观、科学;考核应遵循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考核应注重实效,反映工作质量的真实情况;考核应注重综合评价,兼顾定量和定性分析。
本标准的考核内容包括:质量管理、技术能力、检验能力、服务能力、安全环保等方面。其中,质量管理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体系、质量责任、质量培训等方面;技术能力包括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技术装备的先进性、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检验能力包括检验方法的准确性、检验设备的精度、检验结果的可靠性等方面;服务能力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等方面;安全环保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
本标准的考核方法包括: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定量考核主要采用指标评分法,根据考核内容制定相应的指标,对每个指标进行评分,最终得出总分;定性考核主要采用专家评审法,由专家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评审,得出评价结果。
本标准的考核结果处理包括: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应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对考核结果合格的单位应及时表彰和奖励,激励其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质量。
本标准的考核报告编制包括:考核报告应包括被考核单位的基本情况、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结果、考核意见等内容,应注重客观性和实效性,反映被考核单位的真实情况。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11-2018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GB/T 19022-2016 产品检验
GB/T 19023-2016 产品检验抽样方案及抽样程序
GB/T 19024-2016 产品检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