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儿童福利机构的信息(档案)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
2.1 儿童福利机构:指为保障儿童权益,提供儿童福利服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儿童福利院、儿童救助站、儿童之家、儿童保护站等。
2.2 信息(档案)管理:指对儿童福利机构的信息(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存储、利用、保护和销毁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2.3 档案:指儿童福利机构的各类文件、资料、记录等载体,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2.4 信息安全:指保护儿童福利机构信息(档案)不受非法获取、篡改、破坏、泄露等威胁的一系列技术和管理措施。
三、基本要求
3.1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流程和标准。
3.2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信息(档案)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
3.3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对信息(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信息(档案)管理水平。
3.4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信息(档案)管理的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信息(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管理流程
4.1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信息(档案)收集、整理、存储、利用、保护和销毁的管理流程。
4.2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对信息(档案)进行分类、归档、编号、标识等管理,确保信息(档案)的可追溯性和准确性。
4.3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信息(档案)的存储和备份机制,确保信息(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4.4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信息(档案)的利用机制,确保信息(档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5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信息(档案)的保护机制,确保信息(档案)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4.6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信息(档案)的销毁机制,确保信息(档案)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五、档案管理
5.1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职责、流程和标准。
5.2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对档案进行分类、归档、编号、标识等管理,确保档案的可追溯性和准确性。
5.3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的存储和备份机制,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5.4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的利用机制,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5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的保护机制,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5.6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的销毁机制,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六、信息安全
6.1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安全管理职责、流程和标准。
6.2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物理安全、人员安全等方面的措施。
6.3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对信息安全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6.4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应对信息安全事件。
相关标准
GB/T 32261-2015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32262-2015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规范
GB/T 32263-2015 儿童福利机构人员素质要求
GB/T 32264-2015 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
GB/T 32265-2015 儿童福利机构信息化建设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