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417-2019
非洲猪瘟疫区解除封锁验收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19-11-04 实施时间:2019-12-04


非洲猪瘟是一种高度传染性、致死率极高的猪病,对养猪业和经济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为了控制非洲猪瘟的传播,我国采取了封锁疫区的措施。当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需要进行解除封锁验收,以确保解除封锁后的动物、动物产品和环境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经济利益。

本标准规定了非洲猪瘟疫区解除封锁验收的技术要求和程序,包括以下内容:

1. 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包括验收计划的制定、验收人员的组织和培训、验收设备和物资的准备等。

2. 验收对象的范围和要求:包括动物、动物产品和环境等。

3. 验收方法和标准:包括采样、检测、评估等。

4. 验收结果的处理:包括验收合格和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法。

5. 验收报告的编制和归档:包括验收报告的内容、格式和归档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非洲猪瘟疫区解除封锁验收的技术要求和程序,适用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卫生检验检疫机构、养殖企业等单位。

相关标准:
GB/T 191-2018 包装、储运和贮存标志通用规范
GB/T 19491-2004 动物卫生检验检疫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492-2004 动物卫生检验检疫机构检测能力评价要求
GB/T 19493-2004 动物卫生检验检疫机构检测方法验证要求
GB/T 19494-2004 动物卫生检验检疫机构检测结果判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