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517-2019
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心理疏导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19-12-25 实施时间:2020-01-25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机构的需求越来越大,而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的心理疏导服务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了规范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心理疏导服务,保障老年人身心健康,国家发布了《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心理疏导服务规范》(DB34/T 3517-2019)。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要求: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心理疏导服务机制,配备专业的心理疏导人员,制定相关的服务规范和制度,保障老年人的隐私和安全。

2.服务流程:心理疏导服务应当按照“接待-评估-制定方案-实施方案-跟踪服务-效果评价”的流程进行,确保服务的全程可控。

3.服务内容:心理疏导服务应当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和心理特点,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包括情感支持、心理疏导、心理治疗等。

4.服务方法:心理疏导服务应当采用多种方法,包括面谈、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法。

5.服务效果评价:心理疏导服务应当建立完善的效果评价机制,对服务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服务方案,提高服务质量。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的心理疏导服务水平,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关标准
- GB/T 18284-2000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
- GB/T 29490-2013 养老机构服务人员聘用与管理规范
- GB/T 30966-2014 养老机构服务评价指南
- DB11/T 1213-2018 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培训规范
- DB11/T 1214-2018 养老机构服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