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521-2019
养老机构护理服务目视化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19-12-25 实施时间:2020-01-25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机构的需求越来越大,而养老机构的护理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为了提高养老机构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障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制定了本标准。

一、基本要求
1.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护理服务目视化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
2. 护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护理服务目视化工作的操作方法。
3. 养老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保证护理服务目视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养老机构应当定期对护理服务目视化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工作流程
1. 护理人员应当在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时进行初步的身体检查和评估,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
2. 护理人员应当按照护理计划的要求进行护理服务目视化工作,包括老年人的饮食、起居、卫生、康复等方面。
3. 护理人员应当及时记录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护理服务情况,定期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调整护理计划。

三、操作规范
1. 护理人员应当在进行护理服务目视化工作前,认真查看老年人的护理计划,了解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护理需求。
2. 护理人员应当在进行护理服务目视化工作时,注意老年人的隐私和尊严,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
3. 护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和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护理服务目视化工作,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四、质量控制
1.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护理服务目视化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
2. 养老机构应当及时处理老年人和家属的投诉和意见,改进服务质量,提高老年人的满意度。
3. 养老机构应当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相关标准
1. GB/T 19579-2017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2. GB/T 32274-2015 养老机构服务人员聘用与管理规范
3. DB34/T 3522-2019 养老机构护理服务标准
4. DB34/T 3523-2019 养老机构饮食服务标准
5. DB34/T 3524-2019 养老机构康复服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