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522-2019
养老机构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规
发布时间:2019-12-25 实施时间:2020-01-25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养老机构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问题也日益突出。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不规范,容易导致药品混淆、误用、滥用等问题,严重危害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制定一套规范的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标准,对于保障老年人用药安全、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DB34/T 3522-2019《养老机构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老年人自带药品的审查:养老机构应当对老年人自带药品进行审查,核实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过期、变质等情况。对于存在问题的药品,应当及时通知老年人或其家属进行处理。

2.老年人自带药品的登记:养老机构应当对老年人自带药品进行登记,建立老年人自带药品档案,记录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以便于管理和监测。

3.老年人自带药品的存储: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自带药品设置专门的存储柜或箱,保证药品存储环境干燥、通风、防潮、防火、防盗,并严格按照药品的分类、标识、分区、分层等要求进行存储。

4.老年人自带药品的使用:养老机构应当根据老年人的医嘱或用药需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为老年人提供药品使用服务,确保老年人用药安全。

5.老年人自带药品的监测:养老机构应当定期对老年人自带药品进行监测,核实药品的数量、品种、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是否与登记信息一致,是否存在过期、变质等情况。对于存在问题的药品,应当及时通知老年人或其家属进行处理。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养老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制度、加强老年人用药知识宣传和培训、定期开展老年人用药安全检查等要求。

相关标准:
GB/T 28046-2011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9490-2013 养老机构服务标准
GB/T 30966-2014 养老机构服务人员职业能力标准
GB/T 30967-2014 养老机构服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GB/T 30968-2014 养老机构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