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524-2019
养老机构失智症老人照护规范
发布时间:2019-12-25 实施时间:2020-01-25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失智症老人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为了更好地照护失智症老人,提高其生活质量,保障其身心健康,本标准制定了一系列规范。
一、基本要求
1. 养老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施,能够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服务。
2. 养老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照护人员,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3.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二、服务内容
1. 日常生活照护:包括饮食、洗漱、穿衣、如厕等方面的照顾。
2. 医疗护理:包括定期体检、药物管理、疾病治疗等方面的护理。
3. 心理疏导:包括情感支持、心理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4. 康复训练:包括身体康复、认知训练等方面的训练。
三、服务流程
1. 入住评估:对失智症老人进行综合评估,制定个性化的服务计划。
2. 服务实施:按照服务计划进行服务,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3. 服务记录:对服务过程进行记录,便于服务质量评价和服务改进。
四、服务标准
1. 服务态度:热情、耐心、细致、尊重老人的人格尊严。
2. 服务质量:服务内容符合标准要求,服务过程规范、安全、有效。
3. 服务效果:老人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身心健康得到保障。
五、服务质量评价
1. 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价,了解老人和家属的满意度。
2. 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进行服务改进和提升。
相关标准
GB/T 29490-2013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30966-2014 养老机构服务标准
GB/T 30967-2014 养老机构服务流程
GB/T 30968-2014 养老机构服务内容
GB/T 30969-2014 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