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3576-2020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0-03-23 实施时间:2020-04-01
水泥工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之一,但其生产过程中会排放大量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为了控制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DB34/ 3576-2020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氯化氢等。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限值分别为50mg/m³、400mg/m³和30mg/m³,氯化氢的排放限值为10mg/m³。这些排放限值是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水泥工业生产工艺特点制定的,旨在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除了排放限值,该标准还规定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的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数据处理和报告等内容。监测方法包括连续自动监测和间歇性监测两种,监测频次根据排放量和排放浓度确定,监测数据处理和报告要求详细、准确、及时。这些要求有助于确保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准确监测和有效控制。
总之,DB34/ 3576-2020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措施,对水泥工业企业的生产和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企业应该认真遵守该标准,加强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测和控制,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相关标准
GB 16297-1996 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3095-201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14 环境保护用地面水质标准
GB 12348-2008 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3785-2010 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