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亚临界及以上电站锅炉的外部检验。
二、术语和定义
2.1 亚临界电站锅炉
指蒸汽参数为4.0MPa及以上、过热温度为400℃及以上的电站锅炉。
2.2 外部检验
指对锅炉外部进行的检验,包括锅炉本体、附件、管道、阀门、仪表等。
2.3 检验周期
指按照规定时间间隔进行的检验。
2.4 检验记录
指检验过程中所记录的各项数据和检验结果。
三、技术要求
3.1 检验周期
亚临界电站锅炉的外部检验周期为一年。
3.2 检验内容
(1)锅炉本体:检查锅炉本体的外观、支承、焊缝、补强板、隔热层、防腐层等情况。
(2)附件:检查附件的外观、支承、焊缝、补强板、隔热层、防腐层等情况。
(3)管道:检查管道的外观、支承、焊缝、补强板、隔热层、防腐层等情况。
(4)阀门:检查阀门的外观、支承、焊缝、补强板、隔热层、防腐层等情况。
(5)仪表:检查仪表的外观、支承、连接、防护措施等情况。
3.3 检验方法
(1)目视检查:对锅炉本体、附件、管道、阀门、仪表等进行目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处理。
(2)测量检查:对锅炉本体、附件、管道、阀门、仪表等进行测量检查,记录测量数据并进行分析。
(3)无损检测:对锅炉本体、附件、管道、阀门、仪表等进行无损检测,记录检测结果并进行分析。
四、检验记录
4.1 检验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检验日期、检验人员、检验单位等基本信息。
(2)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等详细信息。
(3)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4)评定结论。
4.2 检验记录应保存至少5年。
五、评定标准
5.1 锅炉本体、附件、管道、阀门、仪表等的外观、支承、焊缝、补强板、隔热层、防腐层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5.2 检测结果符合以下要求时,评定为合格:
(1)目视检查:无明显缺陷。
(2)测量检查:测量数据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3)无损检测:无明显缺陷。
5.3 检测结果不符合以上要求时,评定为不合格,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记录。
相关标准
GB/T 16508-2013 电站锅炉技术条件
GB/T 16509-2013 电站锅炉试验方法
GB/T 16510-2013 电站锅炉安全防护
GB/T 16511-2013 电站锅炉运行管理
GB/T 16512-2013 电站锅炉检修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