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752-2020
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20-11-27 实施时间:2021-05-27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既有建筑的改造和更新已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幕墙作为建筑外立面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性鉴定显得尤为重要。本标准旨在规范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的技术要求,保障幕墙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1.技术要求
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时应考虑幕墙的使用寿命、环境因素、结构特点等因素,制定相应的鉴定方案。鉴定过程中应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手段,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鉴定方法
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应采用非破坏性检测和破坏性检测相结合的方法,包括视觉检测、声波检测、超声波检测、热红外检测、拉力测试、压力测试等多种检测手段。鉴定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幕墙表面,避免对幕墙造成二次损伤。

3.鉴定内容
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应包括幕墙的材料、结构、连接方式、密封性、防水性、抗风压性、抗震性等方面的检测。同时应对幕墙的使用寿命、维护保养情况、环境因素等进行评估,确定幕墙的安全性等级。

4.鉴定报告
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报告应包括鉴定单位名称、鉴定时间、鉴定范围、鉴定方法、鉴定结果、评定意见等内容。鉴定报告应具有可读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对幕墙的安全性等级进行评定,并提出相应的维护保养建议。

5.鉴定结果的评定
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结果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评定,确定幕墙的安全性等级。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幕墙,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维护保养措施或进行改造更新。

相关标准
GB 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1-2010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规范
GB 50017-2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68-2018 建筑物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