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在退出物业服务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范,以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DB34/T 3795-2021 物业服务退出规范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在退出物业服务时应当遵循的程序和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 退出通知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退出前向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发出书面通知,说明退出原因、退出时间和退出程序等相关事项,并在通知中明确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应当采取的措施。
2. 退出程序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要求退出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接资料、交接物品、清理现场等。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退出前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协商确定退出程序,并在退出过程中积极配合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工作。
3. 退出时间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如需提前退出,应当提前通知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并与其协商确定退出时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退出前完成相关工作,确保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能够顺利接手物业服务工作。
4. 退出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退出前将相关资料交接给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收费清单、物业服务质量检测报告等。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确保交接的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并在交接过程中积极配合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工作。
5. 退出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退出费用,如需调整退出费用,应当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退出前向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说明退出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并在退出过程中积极配合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工作。
6. 退出评估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退出前对物业服务工作进行评估,向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提交物业服务工作评估报告,并在评估报告中说明物业服务工作的优点和不足,以及改进措施和建议等。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提升。
相关标准
GB/T 50378-2019 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GB/T 50379-2019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GB/T 50380-2019 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范
GB/T 50381-2019 物业服务人员素质要求
GB/T 50382-2019 物业服务投诉处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