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10007-2021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21-03-15 实施时间:2021-06-01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污染源之一,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有一定的危害。为了控制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了本技术规范。

1. 技术要求
1.1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密封、通风、吸附、氧化等方法。
1.2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应根据设备类型、工艺特点、排放量等因素进行技术选型和方案设计。
1.3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应采用可靠的监测手段,确保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2. 监测方法
2.1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应采用连续在线监测和定期抽样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2 连续在线监测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监测频率不低于每小时一次。
2.3 定期抽样监测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方法和设备,监测频率不低于每月一次。

3. 排放限值
3.1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3.2 对于未明确规定排放标准的设备,应根据工艺特点、环境容量等因素确定排放限值,并在排放许可证中明确规定。

4. 管理要求
4.1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4.2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应取得排放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要求进行排放。
4.3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应建立台账,记录排放量、监测数据、维护记录等信息,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

相关标准
- HJ 636-2012 工业企业VOCs排放污染物排放标准
- HJ 637-2012 工业企业VOCs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
- HJ/T 75-2007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格式
- HJ/T 76-2007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处理方法
- HJ/T 397-2007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