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310005-2021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1-07-09 实施时间:2021-08-09
制药工业是一种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的行业,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其中废气排放是制药工业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为了减少制药工业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制定了DB34/ 310005-2021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制药工业中的固定污染源和移动污染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
2.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该标准规定了制药工业中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
3. 排放监测:制药企业应当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系统,对排放口进行实时监测,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监测数据。
4. 排放管控措施:制药企业应当采取有效的排放管控措施,包括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生产工艺优化等,以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5. 环境保护要求:制药企业应当加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措施减少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6.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该标准的制药企业,环保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产整顿等。
相关标准
1. GB 16297-1996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 HJ 633-2012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 HJ 633-2012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 HJ 633-2012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5. HJ 633-2012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