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971-2021
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
发布时间:2021-09-03 实施时间:2021-10-03
省级森林公园是指以森林为主体,兼顾生态、文化、旅游等多种功能,具有较高自然生态价值和文化历史价值,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以保护、开发、利用为目的的自然保护区和旅游景区。为了保护和利用好森林资源,规范省级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编制,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要求:
1. 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规划编制应遵循可持续发展、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科学规划、公众参与等原则。
2. 规划编制的内容
规划编制应包括公园的基本情况、总体规划方案、重点保护区划、开发利用区划、管理保障措施、实施方案等内容。
3. 规划编制的程序
规划编制应按照调查研究、方案设计、论证评审、公示审批、实施监督等程序进行。
4. 规划编制的技术标准
规划编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标准,应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进行。
5. 规划编制的基本方法
规划编制应采用综合分析、系统设计、科学论证、公众参与等方法进行。
6. 规划编制的实施
规划编制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时间表,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森林公园分类与分级
GB/T 18921-2002 森林公园规划编制导则
GB/T 18922-2002 森林公园建设与管理规范
GB/T 18923-2002 森林公园旅游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18924-2002 森林公园生态环境监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