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铜陵市实际情况制定的。该标准适用于铜陵市各行业用水的计量、计费和管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铜陵市各行业用水的计量、计费和管理。
二、行业用水定额
1. 工业用水定额
(1)钢铁行业:每吨钢产水量不超过10吨。
(2)有色金属行业:每吨产水量不超过5吨。
(3)化工行业:每吨产品用水量不超过20吨。
(4)纺织行业:每吨产品用水量不超过50吨。
(5)造纸行业:每吨产品用水量不超过100吨。
(6)电力行业:每兆瓦时用水量不超过3吨。
(7)建材行业:每吨产品用水量不超过30吨。
(8)其他行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农业用水定额
(1)灌溉用水:每亩用水量不超过500立方米。
(2)养殖用水:每头牛、猪、羊用水量不超过10立方米。
3. 商业用水定额
(1)餐饮行业:每顾客用水量不超过1升。
(2)宾馆行业:每住宿人员用水量不超过50升。
(3)其他行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 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1)城市居民:每人每天用水量不超过150升。
(2)农村居民:每人每天用水量不超过100升。
三、计量计费
1. 工业用水计量计费
(1)工业用水计量采用水表计量。
(2)工业用水计费采用阶梯式计费,按照用水量分为不同的阶梯,每个阶梯的水价不同。
2. 农业用水计量计费
(1)灌溉用水计量采用水表计量。
(2)灌溉用水计费采用按面积计费,每亩用水量乘以水价计算。
(3)养殖用水计量采用水表计量。
(4)养殖用水计费采用按头计费,每头用水量乘以水价计算。
3. 商业用水计量计费
(1)商业用水计量采用水表计量。
(2)商业用水计费采用按用水量计费,每立方米用水量乘以水价计算。
4. 居民生活用水计量计费
(1)居民生活用水计量采用水表计量。
(2)居民生活用水计费采用按用水量计费,每立方米用水量乘以水价计算。
四、管理要求
1. 各行业用水单位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合理利用水资源,降低用水量。
2. 各行业用水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计费方式缴纳水费。
3. 水务部门应当加强对各行业用水单位的监管,确保用水量和用水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4. 水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表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
相关标准
1. GB/T 18920-2002 工业用水计量
2. GB/T 18919-2002 农业用水计量
3. GB/T 18918-2002 商业用水计量
4. GB/T 18917-2002 居民生活用水计量
5. GB/T 18916-2002 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