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212-2022
稻虾共作模式下水稻病虫害防控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22-06-29 实施时间:2022-07-29


稻虾共作是指在水稻种植过程中,利用虾类生物对水稻病虫害的防治作用,达到减少农药使用、提高水稻产量和质量的一种生态农业模式。本标准旨在规范稻虾共作模式下水稻病虫害防控的技术要求,促进生态农业的发展。

1.技术要求
1.1 稻虾共作模式下,应选择适宜的虾种,如红脊虾、青虾等,虾苗应健康无病害。
1.2 稻虾共作模式下,应选择适宜的水稻品种,如抗病性强、适应性好的品种。
1.3 稻虾共作模式下,应合理施肥,保证水稻生长发育,提高水稻抗病虫害能力。
1.4 稻虾共作模式下,应合理调节水田水位,保证虾类生长发育和水稻生长发育。
1.5 稻虾共作模式下,应定期监测水稻病虫害情况,及时采取防控措施。

2.防控措施
2.1 生物防治:利用虾类捕食水稻病虫害,如水稻螟、稻飞虱等。
2.2 生态调控:通过调整水稻田间生态环境,如增加水稻田间植被、增加水稻田间生物多样性等,提高水稻田间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减少水稻病虫害的发生。
2.3 农艺措施:如合理施肥、合理调节水田水位、及时清理水稻田间杂草等,提高水稻的抗病虫害能力。

3.防控方法
3.1 虾苗放养:在水稻田间放养虾苗,利用虾类捕食水稻病虫害。
3.2 虾稻轮作:在水稻田间轮作虾类和水稻,利用虾类生长发育期间,减少水稻病虫害的发生。
3.3 虾稻混作:在水稻田间混养虾类和水稻,利用虾类捕食水稻病虫害。

4.防控效果评价
4.1 水稻产量:稻虾共作模式下,应比较虾稻共作和传统种植模式下水稻产量的差异,评价稻虾共作模式下的防控效果。
4.2 农药使用量:稻虾共作模式下,应比较虾稻共作和传统种植模式下农药使用量的差异,评价稻虾共作模式下的防控效果。
4.3 水稻品质:稻虾共作模式下,应比较虾稻共作和传统种植模式下水稻品质的差异,评价稻虾共作模式下的防控效果。

相关标准:
GB/T 19649-2018 生态农业产品生产规范
GB/T 19650-2018 生态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GB/T 19651-2018 生态农业产品认证规则
GB/T 19652-2018 生态农业产品标志使用管理规范
GB/T 19653-2018 生态农业产品市场监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