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230.21-2022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 第21部分:油品储运销业
发布时间:2022-06-29 实施时间:2022-07-29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成为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油品储运销业作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要行业之一,其环境管理技术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

油品储运销业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包括但不限于加装油气回收装置、加装防漏措施、加装废气处理设备等。同时,应当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进行监测和记录,确保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2. 储罐防漏要求

油品储罐应当采取防漏措施,确保储罐不会发生泄漏和渗漏。储罐防漏措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加装防漏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加强管理等。

3. 油气回收要求

油品储运销业应当加装油气回收装置,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回收和利用。油气回收装置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4. 废气处理要求

油品储运销业应当加装废气处理设备,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处理。废气处理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5. 环境监测要求

油品储运销业应当对环境进行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监测结果应当及时上报,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和处置。

相关标准
GB 31570-2015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30485-2013 油气回收装置技术要求
GB 30486-2013 废气处理设备技术要求
GB 37822-2019 油品储罐防漏技术规范
GB 30960-2014 油品储运销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